一、基本条件
1. 取得博士学位3年以上(仍在国外);在海外担任过高管或副教授的(回国不超过一年);
2.专业领域: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管理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
3.回国时间:2024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尚未回国者。
二、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 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已成为国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 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 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技能人才。
4.拥有国际先进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技术领域,产品化开发潜力大。
5.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6. 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
7.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三、配套待遇
1.可创业、可就业,优先资源匹配。
2.年薪:税前约100万至300万人民币。
3.职称评定:可优先评定正高级或教授(副)。
4.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提供优厚的购房补贴和安家费。
5.科研启动经费:300至600万人民币(含国家基金资助经费)。
6.团队建设:优先支持组建团队,配备团队人员指标,政策支持、资源支持。
7.户口(夫妻)及子女随迁:落户就业地户口,子女可随迁。
8.住房及教育资源:提供人才房,确保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