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从事露天开采,矿山防治水与疏干排水,露天矿边坡稳定性研究与管理,矿山安全与灾害防治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采矿、采矿工程等相关专业),并从事露天开采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3.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露天矿100~400万吨/年)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露天矿大于400万吨/年)项目不少于1项。
4.项目业绩应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且平台上展示的基本信息数据、施工图审查数据、竣工验收数据和业绩技术指标数据等级均为A或者B级的应聘者优先。
5.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